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時間:2017-12-0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備案工作指南(試行)》。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5月2日
關于發布《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一)》,現予發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一)
附件:2.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總局關于印發《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試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總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試行)》《保健食品備案產品主要生產工藝(試行)》,現予印發。
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和主要生產工藝將根據保健食品注冊批準情況適時調整和增補。
附件:1.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試行)
附件:2.保健食品備案產品主要生產工藝(試行)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試行).xlsx